人死后,神经肌肉会松弛,膀胱括约肌和肛门直肠括约肌会失去功能,这也导致伯恩的下身极其恶臭。
就算刺骨的寒风不断吹过,还是能隐隐闻到。
没有人注意到这种恶臭味似乎加入了“料”,更没有人注意到周围散落着少许被烧焦的粉末。
查尔斯脸上围了块布当做口罩,让半数人负责警戒,另外半数人负责用手电照明,而他则来到伯恩身前细细观察。
“除了脖子上的穿刺伤,身上没有其他明显伤,腰带解到一半还挂在裤子上”
综合看到的线索,他猜测道:“伯恩当时应该正在解腰带,然后被什么声音吸引,下意识抬头看过去,露出的喉咙恰好被射来的短箭钉在树上。”
“这如果不是运气,那就是凶手拥有极高的箭法。”
“从短箭的款式来看,凶手使用的应该是弓弩,行凶时距离应该不超过50米。”
“荒野中很少有达到正常人喉咙高度的的猎物,可以推断出凶手应该是故意想要杀掉伯恩,并且下手很果断。”
“这周围布置了六个探测器,凶手没有触发一个,这如果不是运气好,就是提前有准备,甚至有可能看到了我们的布置过程。”
“综上所述,凶手应该是一个人,而且不是临时起意,而是奔着我们来的。”
查尔斯的脸色有些阴沉,他没有想到眼看这次捕猎任务只差几天就能完成,却又生出这种意外。
听到凶手的目标是团队所有人,当即有人说道:“老大,我承认这个凶手箭射得很准,但他之所以能弄死伯恩,主要是因为偷袭,现在我们有了警惕,他还敢来,他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。”
“是啊,而且弓弩那么麻烦,哪有我们的枪好用,我一个扫射就能把他打成马蜂窝”
旁边有人附和。
查尔斯冷哼一声,问道:“你们又怎么知道凶手不会用枪身上又没有枪”
刚才那几个说话的人沉默了。
仔细一想,伯恩被弓弩杀死,只能证明凶手箭法厉害,不能代表凶手不会用枪,更不能代表凶手没有枪。
至于如果有枪为什么要用弓的问题,自然是为了不引起自己等人的注意。
不过从这也能看出,凶手应该只有一个人。
丹尼斯有些失神地问道:“老大,我们该怎么办”
不管凶手是不是他们整支团队,从这件事情发生开始,就已经注定他们今天再也无法安然入睡。
毕竟在明知身边可能有条伺机而动的毒蛇时,谁还能没心没肺的睡觉
“伯恩的死亡时间在十五分钟左右,凶手很可能走远了,但也不一定。”
查尔斯想了想,发出指令:“三人为一组,分开向周边搜寻,如果发现异常立刻呼叫支援,如果半个小时都没有结果,就回这里集合。”
十一个人共分为四组。
其中三个组三人,一个组查尔斯和剩余那人。
他们之中有不少曾经经历过残酷的战争,并成功从枪林弹雨中存活下来,一身本事不可谓不强。
虽然这些年因为当盗猎者的缘故,比战场上松懈不少,但现在危机降临,重新进入警戒状态的他们绝对不容小瞧。
由于担心光源会暴露自己位置,没有人打开手电筒。
视物全靠夜视仪,以三人背对背的战术,各自盯防一个方向,缓缓前行搜索。
“别找我千万别找我”
丹尼斯心中默念着。
现在的他端着把步枪,后背几乎与队友贴在一起,但即便是这样,也没有任何安全感。
夜视仪下的森林,就如同那些灵异电影,恐怖、渗人,令人不适。
尤其是在知道暗地里很可能躲着一个绝佳的暗杀者后,那种不适感就更加强烈了。
“等一下,我系下鞋带。”